野外考察期间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
报销方式 (二选一) | 开支标准及要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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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收据据实报销 | 1. 凭住宿收款方出具的收据据实报销。收据须注明收款方名称、联系方式、收取金额、住宿地址、住宿日期等信息。
2. 报销金额须在学校境内外差旅费管理规定的标准限额内。 3. 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(或境外公杂费)按照学校境内外差旅费管理有关开支标准及规定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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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额包干 (住宿费、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/境外公杂费) | 类别 | 境内陆地考察 | 境外陆地考察 |
包干标准限额 | 600元/人·天 | 当地住宿费开支标准×60%+伙食费×100%+公杂费×100%每天 | |
核减标准 | 市内租车期间按照80元/人·天核减 | 市内租车期间按照当地公杂费×60%核减 | |
注意事项 | 1. 包干按考察活动实际自然(日历)天数计发,项目负责人可在包干标准限额范围内自行确定发放金额。
2. 报销时须提供《中山大学陆地考察差旅费包干报销审批表》(网报系统可自动生成)或包含此表信息的审批文件,经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(或单位分管负责人)审批同意。 3. 同一名考察人员在同一次陆地考察期间限选择一种报销方式。 |